为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41号令,了解自己在校期间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学生自我管理意识,推进高校依法治校。9月15日晚18时,生工学院在科教303召开了关于教育部令第41号的学习讲座。出席讲座的有生工学院辅导员叶青老师、周雨露老师、兼职辅导员贺非非老师,参会人员有生工学院2015级普班全体学生。

会上,叶老师从修改的重要意义、修改后的主要特点、修改的主要内容、几点要求等四个方面,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深入详实的解读,并介绍了武汉轻工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情况;同时,周老师表示:实施学生管理可以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据悉,2017年初,教育部正式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定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无疑是标志着中国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制度建设的日趋完善,同样也标志着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高校学生的管理制度在不停地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变得更加人性化,高效化,真正让高校学生能在学校的成长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尊重,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