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学生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6 17:39:45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

2019-2020学年,我校学生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为导向,以推动“学生思政”工作创新为目标,着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广大学生以“永久奋斗”的精神姿态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学年评价与鉴定工作

1.做好学生学年考评与鉴定工作,是开展学生年度表彰工作的基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2.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鉴定。学生自我鉴定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遵守纪律、团结同学情况;所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表彰或受过的处分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3.开展好群众评议和鉴定工作。各班班长须组织班委成员进行讨论,对班级同学作出公正的评价,评价内容写入“班委会意见”一栏中。班长的《学年鉴定表》由团支部书记签字。辅导员要实事求是地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指出其优点和缺点,将鉴定意见写入“辅导员意见”一栏并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各学院要把学年鉴定工作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其引领、教育、管理功能。

二、关于轻工大优秀奖评选工作

1.各学院要组织学生班级学习相关文件及制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评审程序;班委会、团支部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按照2019年1月修订的《武汉轻工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标准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学院获奖初步名单;辅导员组织年级评议小组进行审查;学院召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

2.严格执行评先评优工作流程。学生评优评先工作,要求必须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班级评议小组提交获奖名单后,由学生自主在学工系统申报单项素质奖,学院于10月9日前完成单项素质奖审核评选工作;学生根据单项素质奖获奖情况,在系统内申请“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当年度内仅能申请一项荣誉),学院于10月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提交至学工处审核;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办法》要求执行,并将《先进班集体统计表》(见附件1)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学工处。

三、关于轻工大卓越奖评先评优工作

1.轻工大卓越奖评选标准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2.关于轻工大卓越之星的评选工作。各学院于10月9日前按照学工处分配的指标数(见附件2)向学校推荐卓越之星的候选名单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参加全校的公开展示和现场答辩会,根据现场答辩会的成绩,经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后确定10名轻工大卓越之星。

3.关于轻工大十佳班级的评选工作。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按照学工处分配的指标数(见附件2)向学校推荐十佳班级的候选名单并报送班级建设及成果材料,参加全校的公开展示和现场答辩会,根据现场答辩会的成绩,经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后确定10个轻工大十佳班级。

四、关于学生年度人物颁奖盛典工作

学校拟定于11月中下旬在金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学生年度人物颁奖盛典。突出“以学生为本”的主题,重点表彰轻工大卓越之星和轻工大十佳班级,并请获奖个人和集体所在的学院领导、专家教授或辅导员致颁奖词。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各项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年度学生表彰工作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亲自抓好工作落实。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凡发现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上报所有评优评先结果前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4.转专业学生的学年鉴定、评先评优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统一由学生转专业前所在学院评选和上报。

5.奖学金和评先评优工作原则上同步进行。各学院须在10月16日以前完成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并将《先进班集体统计表》报送至学工处。

6.各学院要加强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宣传,尤其是在学院范围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通过学生表彰工作找出差距,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7.各学院要在党政联席会、学院工作例会等场合向学院领导和学院教师通报评选结果。


附件1:先进班集体统计表

附件2:各学院申报卓越之星、十佳班级名额数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