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
学生寝室是学校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细胞组织,寝室文明建设是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高工委〔2015〕40号)等文件精神,为强化寝室的育人功能,将寝室作为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帮扶的重要场所,建设优良学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优良学风寝室”的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优良学风从寝室开始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良学风寝室”评选活动,将“优良学风寝室”创建作为建设优良学风的有力抓手,将寝室作为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帮扶的重要场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寝室学习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打造优良学风。
四、评选标准
1.学习风气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计划明晰科学,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注重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结合,专业学习与知识拓展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结合,寝室成员整体成绩优良;
2.同学关系好:团结、友爱、互助,健康交往,以诚相待,理解尊重;
3.生活习惯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勤俭节约,热爱劳动,情趣高雅,兴趣爱好健康,无不良嗜好;
4.文化氛围好: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 ,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5.卫生环境好:及时打扫整理寝室内外环境,做到寝室地面、墙面、床面、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观感好,个人衣着得体,举止大方。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
1.学校发布“优良学风从寝室开始”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创建“优良学风从寝室开始”学风建设活动。
2.学院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通过主题班会、网络等形式宣传“优良学风从寝室开始”学风建设活动,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3.充分发挥公寓党支部的模范引领作用,公寓党支部通过展板、宣传册等形式在寝室内部进行宣传,营造寝室氛围。
(二)指导创建
各学院要研究部署本学院优良学风寝室创建工作,加强对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和日常安全、卫生的检查督导,通过室铭、室训上墙等形式,掀起寝室学风建设的高潮。辅导员要多下寝室,多教育、鼓励、引导学生,对学生优良学风寝室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三)总结评选
1.“优良学风寝室”的评选采用班级申报,学院普查推荐,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2.2017年12月各学院根据以下指标进行推荐:8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3间寝室,800-1500人的学院推荐5间,15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7间。
3.推荐条件:
(1)在学校“十百千”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中获得荣誉。
(2)寝室成员当年各类奖学金获得率达到50%及以上。
(3)寝室成员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没有考试不及格者。
(4)寝室成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没有受到处分者。
4.学校根据申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评出“优良学风寝室”若干间。
5.同等条件下,寝室成员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文体比赛、科技创新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党委要按照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好相关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活动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强化活动的实际效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积极营造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力争使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与并融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在寝室中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3.注重结合,突出实效。要注重寝室文化建设与班级文化建设相结合,在课堂内外为学生打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要制定详实有效的活动方案,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狠抓落实,勤于总结,注重实效。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