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励志杯”演讲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7 09:46:21 点击数:

各学院分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受资助学生的助后教育,倡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为实现理想而奋斗。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大学生“励志杯”演讲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及演讲比赛主题

“ 助学 · 筑梦 · 铸人”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主办,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承办。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要求

1.演讲比赛要求:请围绕“助学 · 筑梦 · 铸人”这一主题,演讲题目自拟,讲述本人或身边人物在逆境中勇往直前的亲身感受和动人事迹,演讲可结合PPT播放,要求感情真挚,积极向上,声情并茂,切忌空谈、泛泛而论,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参赛演讲稿必须为原创作品。

2.每个学院选派2-3名选手参加演讲比赛预赛,优胜者参加决赛。请各学院于4月28日前将参加演讲比赛选手名单及演讲稿发送至土建学院学工办。作品格式要求Word文档,字体统一为宋体,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

联系方式:呼赛平 15926205335, 邮箱2225223154@qq.com

学生负责人:周莉红 15827249083。

五、比赛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满分100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选手最后得分为其总分的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分值分配:

1.演讲内容:40分

2.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20分

3.着装大方、肢体语言得体、举止高雅:15分

4.感情表达到位、感染力强:15分

5.综合表现:10分

六、时间安排

演讲比赛安排:5月4日预赛,初定5月11日决赛(预、决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次演讲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纪念品和证书。

希望各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将诚信、励志、感恩教育与此项活动有机融合,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感恩报国的精神风貌,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