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轻工大行发〔2019〕4号)及各类企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轻工大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金龙鱼奖学金、华农恒青奖学金、木蘭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轻工大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的大二以上(含大二)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三、评选指标
2023年校企奖学金分配指标见附件。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评审工作全面负责。本次评审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申报、审核、公示为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落实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召开候选人测评会、专题评审会等评选环节。
2.同一学年内,轻工大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不得重复申请。
3.初审名单确定后,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
4.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并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接受咨询、投诉,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五、日程安排
轻工大学业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完成评审、数据报送、公示截止时间:11月1日;
轻工大学业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数据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奖学金”应用报送,按“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流程进行。
六、政策咨询与问题投诉
学校咨询、投诉电话:027-83921583 联系人:祁艳顺
电子邮箱:504811178@qq.com
附件:2023年校学业奖学金、企奖学金分配指标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