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湖北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处非发〔2017〕4号),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6〕6号)和《2017年湖北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鄂处非发〔2017〕4号),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引领作用,加大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内容,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师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高校总体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0日——6月15日。
三、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师生、持续深入、重在长效”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合理安排宣传教育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
(一)总结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生动、形象、通俗的语言,向师生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师生识别能力;引导师生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从思想根源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民办教育、养老医疗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因地制宜,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校—院—班”三级联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贴近生活,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广覆盖。
(三)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融资理念,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及时动员部署,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6月6日):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要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7日—6月15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学院要统一思想,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注重结合,确保成效。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确定宣传教育的具体内容,有重点、有亮点地开展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特色,及时总结。要突出学院教育特色,将宣传月活动与党团学习活动、教师课堂教学、志愿服务活动等相结合,以报告讲座、演讲比赛、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相融合。要认真做好活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宣传效果。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