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工办:
2016年寒假和春节将至,为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鼓励学生放假后及时回家过春节,确因实习、实践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回家或不回家的,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寒假留校申请,学院做好审批和统计工作。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寒假留校学生工作,指定一名学生政工干部专门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另指定一名学生专门负责寒假尤其是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联络工作。
(三)请各学院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15-2016学年度寒假留校学生名单统计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学校定于1月23日放寒假,在1月26日之后离校的学生都需进行统计,1月23日-1月26日期间离校的不需要统计。
(四)学校将根据留校学生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对留校学生进行集中住宿,请各学院务必在1月12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学工处。
(五)学生宿舍在寒假期间将停止水电的供应,学生原则上不能提前返校,若有实习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各学院也应在统计表格中将具体返校时间标明。
(六)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防止人身伤害、上当受骗事件的发生。
附件1: 武汉轻工大学2015-2016学年度寒假留校学生名单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