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招聘学工部第十二届学生助理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1 09:20:11 点击数: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是我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是负责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勤工俭学、学生工作队伍管理,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武汉轻工大学学工部学生助理团成立于2006年,是由学工部直接管理和指导的学生组织。长期以来,以“立足学校,服务学校;立足师生,服务师生”为宗旨,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网络宣传引导、学生发展服务、学生心理帮扶和勤工助学服务等工作。 下设 : 1、网络文明宣传队;2、学生事务服务队;3、学习支持服务队;4、心理健康服务队;5、新媒体中心。

为了更好的开展学生工作,调动大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积极性,学工部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第十二届学生助理团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招聘岗位

1、网络文明宣传队学生助理

2、学生事务服务队学生助理

3、学习支持服务队学生助理

4、心理健康服务队学生助理

5、新媒体中心学生助理

三、招聘报名及复试时间

2017年5月31日 -----6月12日

四、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政治上较为成熟,思维活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位于专业前50%,且上学年(期)无挂科记录;

(三)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与分析判断能力;

(四)工作积极性高,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具有良好的自我约束力;

(五)吃苦耐劳,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决心;

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登陆学工部网页(http://xgc.whpu.edu.cn/info/1022/2307.htm)下载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分党委公章,由学生本人送至学工部办公室(常青校区行政楼113室);

(二)学工部对应聘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工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水平测试,面试;

(四)经考察后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

(五)在公示的基础上确定试用名单,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对聘用期内考核合格的学生助理,颁发证书。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31日 -----6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晚上7:00-9:00)

地点:常青校区行政楼113室 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联系人:石曼云 83921583

        董博玮 13659862733  短号:66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