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工办:
2018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放假期间相关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保障安全,春节原则上学生不留校,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留校书面申请,辅导员严格审核,必要时与申请留校学生的家长电话联系,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批准。
2、请各学院按照《寒假滞留学生离校时间统计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学校定于1月20日放寒假,在1月20日之后离校的学生都需进行统计,1月20日之前的学生离校信息由各学院自行统计,不需要上报学工处。
3、学校将根据滞留学生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对滞留学生进行集中住宿,请各学院务必在1月12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学工处。
4、滞留学生需集中住宿,一间寝室至少安排3名以上学生住宿,各学院要随时掌握滞留学生动态信息,严禁一间寝室只住1人。及时将没有安排住人的寝室假期将停水停电,各学院要提醒同学贵重物品假期不要放在学生寝室,谨防丢失被盗。
5、加强学生寒假安全教育,对于滞留学校和回家的学生都应召开相应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提高甄辨能力,谨防兼职跟实习被骗。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中途离校外出必须向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在楼栋门卫室做好登记。所有学生必须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见附件2)所有1月20日以后滞留学校的学生必须签订《假期留校学生自律协议书》(自律协议书见附件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印制)。
6、学生公寓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各学院应加强对宿舍及滞留学生的管理,及时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如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滞留资格。
7、告知学生尽量不要提前返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学生,需提前和辅导员联系并落实好住宿寝室。
8、有学生滞留学校的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及联络人,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工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