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6】1号)要求,现将201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含硕士)毕业生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2016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或硕士)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阶段教师资格:
1.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一是提供国考合格证,即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红色),二是提供省考合格证,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蓝色),省考合格证必须三证齐全,且学段学科一致。
2.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等条件。
(1)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教师资格体检请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详见附件1。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各院系有关部门鉴定盖章。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08:30—4月29日17:30。
2.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18日—4月29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汉轻工大学为现场确认点。
(2)申请人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三、学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3日-5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常青校区行政楼学工处113室。
3.现场确认联系人:马老师,027-83912036。
4.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之后将毕业证书复印2份送至学工处);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由学院签字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备注:关于学校现场确认事宜,武汉市教育局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有关表格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下载。
五、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教师资格证书仅限应届毕业生。
2.此次申报教师资格证书只包含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证书。
3.只有通过了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并且面试合格的同学才能申报。
4.需到武汉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
5.需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学请加群 198462261(2016教师资格认定群),届时具体的相关通知会在群里发布。
附件1(点击下载)各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