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2 10:39:16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要求,现将2018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非本校生、非普通全日制学生不在学校申报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1.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一是提供国考合格证,即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红色),二是提供省考合格证,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蓝色),省考合格证必须三证齐全,且学段学科一致。

2.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等条件。

1)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教师资格体检需携带教师资格体检表格(附件1请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4)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由各院系有关部门鉴定盖章。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321—4月3之间每个工作日7:00-24:00

2.网上报名流程:申请人网上报名。321—4月3之间每个工作日7:00-24: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申请人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汉轻工大学为现场确认点。

三、学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16-42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常青校区行政楼学工处113室。

3.现场确认联系人:老师,027-83912036。

4.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之后将毕业证书复印2份送至学工处);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由学院签字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网上打印网页版即可);

8)个人照片一张(照片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供后面教师资格证贴照片用)。

备注:关于学校现场确认事宜,武汉市教育局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有关表格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下载。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附件4)贴在档案袋上。

2.此次申报教师资格证书仅限应届毕业生。

3.此次申报教师资格证书只包含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证书。

4.只有通过了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并且面试合格的同学才能申报。

5.需到武汉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

5.需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学请加群450783620(2018教师资格认定群),届时具体的相关通知会在群里发布。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  教师资格体检表格

附件2  各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

附件3  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4  资料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