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生为本的学生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有序地离开学校,增强学生的母校情结和感恩意识,进一步展现学校育人的成果,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与和谐校园的建设,现将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毕业生离校教育是大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堂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学教育和大学文化的延伸,毕业生的思想境界和思想动向决定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的质量。因此,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文明离校教育在毕业生离校活动中的重要性,要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积极依托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以及党员实践岗、示范岗和公寓党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让毕业生在心灵深处烙下母校情结、师生情结、同窗情结。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为毕业生顺利离校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大力开展各种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毕业生中深入开展宣讲对谈活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支部、进网络、进班级、进宿舍,做到班班讲、人人懂,入脑入心入行,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毕业生头脑,自觉加强思想、理想、道德等各方面建设,为即将走向社会、服务社会、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价值基础,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加强毕业生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广大毕业生学习《合同法》《劳动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帮助毕业生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提升毕业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醒毕业生警惕各类招聘骗局,帮助学生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辨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密切关注毕业生消费情况,大力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杜绝毕业生向不良校园贷平台贷款,树立毕业生理性消费观;教育毕业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宿舍公物,倡导文明毕业,不酗酒、不滋事、不影响低年级同学的学习生活,确保毕业生文明、愉快、安全地离校。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主题讨论、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毕业生进一步熟知国情,进一步了解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引导毕业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断学习,开拓进取,努力使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成为追求“中国梦”的时代先锋;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引导毕业生正确看待就业形势,调整就业预期,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鼓励毕业生多层次就业,引导毕业生立创业之志、走创业之路、建创业之功。
4.深入开展以“爱校荣校,感恩轻工”为主题的爱校教育和感恩、诚信教育活动。各学院要通过座谈会、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为“爱国爱家铭于心,知校荣校践于行”的爱校教育活动,组织“我与轻工大——收获、拼搏、成长、未来”毕业生欢送晚会和“挥手道珍爱,情留轻工大”毕业生物品捐赠等丰富多彩的毕业生欢送活动。结合生源地贷款网上毕业确认环节,加强对助学贷款学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活动,要让毕业生永远铭记党的温暖、学校的关怀和恩师的教诲,早立报国之志。
三、加强毕业生日常管理
1.建立以学院党政领导牵头,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毕业生党员、学生骨干为主体的联动值班制度。对部分毕业生存在的纪律松懈、作风散漫、疏于自律等一些不良现象和苗头,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杜绝毕业生违纪行为的发生。辅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注意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尤其要落实毕业生党员的自我教育实践岗制度,进一步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2.严格实行辅导员进宿舍值班制度,加强对毕业生学习和生活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使毕业生的日常行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毕业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的管理,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确保不因毕业生问题而影响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努力营造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3.要重点关注心理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深入开展一对一谈心,积极为他们提供舒缓压力、排解紧张情绪的渠道,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防止贫困毕业生因就业问题出现焦虑、悲观等不良情绪。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毕业生表彰及奖励办法》(轻工大行发〔2019〕5号)执行。各学院学工办根据学工处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并组织学生于5月10日-20日之间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申报录入工作。(联系人:祁艳顺)
5.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政审及档案传递工作。各学院要指导毕业生认真如实地填写各类毕业鉴定材料,按《武汉轻工大学毕业生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将毕业生成绩表、体检表、毕业生登记表、政审表、奖惩材料、党团材料(含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并认真检查,杜绝错漏现象发生,仔细核对档案邮寄地址,保证学校及时寄出毕业生档案。
2019年毕业生表彰及奖励名额分配表.xls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