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规定》的修改是对多年来教育法治理论发展和实践经验成果的总结,它反映了我国近年来在教育法治理念上的进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完善我校学生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用了五个月的时间,完成了15个文件的修订。
为切实学习新规定,使每位学生、班主任、辅导员、管理人员和教师全面了解、理解新的规章内容,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学习新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1、学工部已于9月1日举办全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班,并对辅导员如何落实提出了要求,请各位辅导员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2、各学院要积极举办教师、班主任和学生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新《规定》和学校修订的15个文件。
3、各班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让每位学生都知晓新规定的具体内容。
4、各学生组织要以学习新规定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学生组织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立足学生成长,实现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发挥学生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5、请各学院将本学院的学习活动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学工处,并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相应宣传报道报学工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