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3月份资助工作

作者: 祁艳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8 09:41:16 点击数:

1.各学院通知学生在3月10日前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完善(学生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均以系统卡号信息为准,务必确保银行卡信息准确。非农行卡的学生需要在开户行写明具体开户行网点,如“中国建设银行常青花园支行”,不可直接写“中国建设银行”);

2.3月15日前对申请临时困补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报销;

3.3月20日前完成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4.3月20日完成勤工助学薪酬审核,审核主要项目为:
(1)2023年2月和3月在系统提交的薪酬。
(2)假期薪酬。寒假期间有临时用工,需要发放假期薪酬的,提前跟资助中心祁老师联系,资助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给用工单位设置临时岗后,在系统进行申报假期薪酬。
(3)2022年月份未及时上报,需要补报的薪酬。若需要补报,须线下报送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内容包括学号,姓名,用工单位,补报月份,金额,银行卡号,开户行具体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