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

东西湖区兵役登记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2 11:27:18 点击数:

东西湖区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2年12月31日以前,常住户口在东西湖区内,以及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

适龄青年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要进行信息核验。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登记程序

1.填写信息。有2种方式:第一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第二种是到所在地街道、乡镇、学校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入伍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参加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及2张1寸免冠正面照片街道、学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并前往兵役登记站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兵役登记机构登记、核验的,经兵役登记机构同意,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可以代其进行登记、核验。

4.目测初审。街道、学校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缓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区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街道、学校武装部将区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变更户籍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到发证单位办理兵役登记变更手续;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

6.补领《兵役登记证》。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兵役登记或办理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男性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所在地武装部对其进行兵役法规教育后方可补办《兵役登记证》

四、组织实施

1.街道和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区级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2.街道、学校武装部,按照区级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普通高校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时,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和出境手续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招录(聘)工作人员手续时,应查验男性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证,凡未登记或核验的应督促其尽快履行登记核验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告当地区级兵役机关。

五、法律责任

1.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区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区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1231